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

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简读 Simple Reading on Measures for Funding Administration on Interest Subsidizing for Technical Renovation Programs

Abstract: the following are the key points from the view of enterprises on Measures for Funding Administration on Interest Subsidizing for the Technical Renovation Programs of Enterprises.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1.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是指国家对企业用于技术更新改造项目的中短期贷款(不含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给予的适当资助。
2.安排贴息资金的项目范围是:
⑴ 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项目;
⑵ 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促进环境保护的项目;
⑶ 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品种规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⑷ 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的项目。
3.企业申请贴息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⑴ 在安排贴息资金的项目范围内;
⑵ 项目贷款经国家商业银行或政策银行批准同意,企业与承贷银行已签定贷款合同;
⑶ 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经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或项目立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⑷ 项目在合理工期内竣工;
⑸ 项目投资决算不超过概算的20%;
⑹ 项目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
4.企业申请贴息的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审批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备案许可;
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或项目立项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的批复文件;
⑷承贷银行出具的项目贷款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借据和利息结算清单。
5.贷款项目的贴息率最高不超过该项目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贴息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对借款单位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率、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简读 Simple Reading on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on on Innovation Techonology Funding Project

Abstract: the following are the key points from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on on Innovation Technology Funding Project for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of Technology 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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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⑴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⑵ 技术含量较商,技术创新性较强;
⑶ 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⑷ 无知识产权纠纷。
2. 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有以下条件:
⑴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⑵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⑶ 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⑷ 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⑸ 有良好的确良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⑹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3.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⑴ 贷款贴息
① 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② 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③ 创新基金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还超过200万元。
⑵ 无偿资助
① 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② 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③ 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④ 创新基金资助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4.科学技术部每年初制定并发布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重点扶持范围。
5.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是指熟悉企业及项目情况的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应征求省通讯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6.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创新基金立项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
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应在创新基金网站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立项项目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2周内为立项项目异议期。
7.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管理中心在异议期满后应与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同时将合同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简读 Simple Reading on Sheme for Adjustment of Guangdong Industrial Strutures

Abstract: the following are the main articles form Scheme for Adjustment of Guangdong Industrial Structures which are good to the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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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政策
⑴ 对鼓励发展类产品的政策
① 对关系到我省工业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关键产品,因技术难度高、投入资金巨大或回收周期长等原因,企业缺乏积极性或没有能力发展的,要在政策和发展环境上加大支持力度或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企业有积极性、也有承担能力的产品和项目,要发挥市场的基础配置作用,并给予适当引导和鼓励支持。省和各地已有的科研试制和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扶持此类产品项目的建设开发。对各地符合条件的项目,省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可以与各地的扶持政策配套使用。省和各地已经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风险担保基金也要重点扶持此类产品,并积极引导社会风险资金投向该领域。
② 认真贯彻《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东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的通知》及《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的要求,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鼓励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允许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含10%)的,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⑵ 对改造提高类产品的政策
各级政府的挖潜改造资金要积极支持此类产品,有关项目要优先纳入技术改造和建设计划,积极推荐申请国家技改贴息贷款项目,落实进口先进设备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⑶ 对限制、淘汰禁止类产品的政策
继续贯彻执行2001《方案》的政策,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企业新上或扩建限制类产品项目、或新成立生产限制类产品的企业,属国家和省规定的核准目录范围内的,必须上报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不属国家和省核准目录的,必须上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质监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对于淘汰禁止类产品,工商、环保、国土资源、质监及安全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淘汰、取缔严重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缺乏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严禁新设生产淘汰禁止类产品的企业。
⑷ 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政策
① 促进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组织联合攻关,加强对中间试验环节的培育。研究确定关键领域重点共性技术创新项目目录,通过项目招投标,争取在若干重大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发技术开发任务的重点企业界经省经贸部门会同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有关项目新取得的生产性建设用地,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市政建设统筹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依法按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
② 促进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和其他形式的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在为本企业服务的同时,通过承担国家、省和行业的重大产业技术创新研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和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推进技术升级。省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结构调整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是中试过程)的企业,由省经贸部门会有关部门认定后,省财政对每户一次性拨款200万元,支持其进行技术创新。
③ 贯彻执行《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落实有关科技发展优惠政策。
⑸ 对鼓励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转移产品的政策
2.附件
附件1:鼓励发展的产品目录
附件2:改造提高的产品目录
附件3:限制、淘汰禁止的产品目录
附件4:重点攻关或推广应用的行业关键技术
附件5:鼓励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转移的产品目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简读 Simple Reading on Measures on the the Designation of High and New Technology Enterprises

Abstract: the following are the main measures on the designation of high and new technology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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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4、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⑵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⑶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⑷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⑸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⑹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
⑴ 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自我评价。)
⑵ 企业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A.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D.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E.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⑶ 合规性审查
⑷ 认定、公示与备案
7.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