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

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简读 Simple Reading on Sheme for Adjustment of Guangdong Industrial Strutures

Abstract: the following are the main articles form Scheme for Adjustment of Guangdong Industrial Structures which are good to the enterprises.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1、主要政策
⑴ 对鼓励发展类产品的政策
① 对关系到我省工业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关键产品,因技术难度高、投入资金巨大或回收周期长等原因,企业缺乏积极性或没有能力发展的,要在政策和发展环境上加大支持力度或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企业有积极性、也有承担能力的产品和项目,要发挥市场的基础配置作用,并给予适当引导和鼓励支持。省和各地已有的科研试制和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扶持此类产品项目的建设开发。对各地符合条件的项目,省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可以与各地的扶持政策配套使用。省和各地已经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风险担保基金也要重点扶持此类产品,并积极引导社会风险资金投向该领域。
② 认真贯彻《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东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的通知》及《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的要求,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鼓励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允许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含10%)的,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⑵ 对改造提高类产品的政策
各级政府的挖潜改造资金要积极支持此类产品,有关项目要优先纳入技术改造和建设计划,积极推荐申请国家技改贴息贷款项目,落实进口先进设备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⑶ 对限制、淘汰禁止类产品的政策
继续贯彻执行2001《方案》的政策,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企业新上或扩建限制类产品项目、或新成立生产限制类产品的企业,属国家和省规定的核准目录范围内的,必须上报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不属国家和省核准目录的,必须上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质监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对于淘汰禁止类产品,工商、环保、国土资源、质监及安全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淘汰、取缔严重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缺乏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严禁新设生产淘汰禁止类产品的企业。
⑷ 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政策
① 促进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组织联合攻关,加强对中间试验环节的培育。研究确定关键领域重点共性技术创新项目目录,通过项目招投标,争取在若干重大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发技术开发任务的重点企业界经省经贸部门会同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有关项目新取得的生产性建设用地,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市政建设统筹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依法按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
② 促进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和其他形式的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在为本企业服务的同时,通过承担国家、省和行业的重大产业技术创新研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和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推进技术升级。省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结构调整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是中试过程)的企业,由省经贸部门会有关部门认定后,省财政对每户一次性拨款200万元,支持其进行技术创新。
③ 贯彻执行《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落实有关科技发展优惠政策。
⑸ 对鼓励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转移产品的政策
2.附件
附件1:鼓励发展的产品目录
附件2:改造提高的产品目录
附件3:限制、淘汰禁止的产品目录
附件4:重点攻关或推广应用的行业关键技术
附件5:鼓励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转移的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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