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The following is the explanation on cubic trademark.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一、立体商标获得显著性
立体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特殊形式,取得显著性的途径有两种,即通过有创意的设计区别于其他产品获得显著性,或者通过长期使用获得显著性。
通过有创意的设计获得显著性应当是主要途径。根据《商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国对立体商标申请有“非功能性”条件的限制,如果一个立体商标设计具有某种技术功能或者美学功能,便不能获准注册。企业在单纯的三维设计不能获得显著性的情况下,一个比较可行的选择就是在自己申请的立体商标上加上特有的文字或者图案,这样获准注册的可能性会增加。立体图形(即使不具备显著性)加上一定的文字或图形,组合成立体商标,其整体具备显著性就可以获准注册。
从法律规定上讲,还可以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具备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这种方式对企业来说有一定风险,因为要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企业就需要在先期的广告宣传、企业形象策划等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即使这样企业最终也不见得就能获准注册。
二、立体商标显著性的特殊要求
立体商标是不同于常见的二维平面标志的三维立体标志,主要有:(1)商品本身的立体形状,如某一种很有特点的香皂形状;(2)商品的包装形状,如香皂或香水的特殊包装形状;(3)附着于商品或其包装上的标志牌,如服装上的立体状标志牌的形状。
作为注册商标的立体商标,首先要满足《商标法》所规定的一般要求: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不能相同或近似,不得违反《商标法》的商标禁止规定。同时,还有特别要求,即非功能性。立体商标的显著特征要求其形状具有一定的特点,不是普通的或常用形状,如果以普通的常用的瓶形用于饮料上申请,可能会被拒绝;立体商标不能与商品本身的形状相同,即立体商标的形状不能是商品的天然形状,如用于苹果上的立体商标不能是苹果的形状;立体商标的形状不能是商品发挥作用所需要技术效果的形状,比如车轮的普通的圆柱形状。
此外,立体商标的形状不能对于所标识的商品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即不能用本身价值很高从而导致商品不合理增值的包装形状作为立体商标。
三、立体商标与外观设计的区别
《商标法》对立体商标定义为: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立体商标与外观设计在保护目的、期限、范围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别。
立体商标必须具备商标的最根本特性,即显著性,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利益。尽管商标有10年保护期的限制,但因为有可以续展的规定,使其可以得到事实上相当于永久的保护,排除未经授权者使用该立体商标。
外观设计保护必须具备新颖性且适于工业应用,能够保护设计者独占权利。外观设计受10年有效期限制,期满后即进入公有领域,并不能续展,任何人均可以利用该外观设计。
2008年9月22日星期一
中国名牌与弛名商标 Chinese Famous Brand and Chinese Well-Known TM
Abstract: the following is the explanation both onChinese famous brand and on Chinese well-known 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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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与驰名商标都是一种品牌。同一种商品既可是中国名牌,也可是驰名商标。企业充分发挥品牌的功能和效应,能迅速有效地吸引眼球,占领并扩大市场,显著提高经济效益。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依据不同。中国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2、客体不同。中国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国名牌广。同时中国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3、机关不同。中国名牌是由挂靠国家质检总局的社团——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来组织实施评价工作;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等实际工作中来认定。
4、程序不同。中国名牌每年评定一次,由企业自行填报后交省级质检机关,再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国际惯例和通用方法,实行个案审查认定原则,不受时间限制;商标权利人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在请求国家机关制止和处罚侵权行为的同时,可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申请认定的,直接向商标局提出;在商标评审过程中申请认定的,直接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市(地)级工商机关提出;在商标侵权诉讼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
5、效果不同。中国名牌经评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利用中国名牌标志对产品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免予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查,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重点。驰名商标经认定后,除了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届满可续展)可利用驰名商标标识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之外,还受到国家和国际上的特殊保护:①时间方面,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不受五年的限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②空间方面,驰名商标享受跨类保护,认为他人在同类或另类商品或服务中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泽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国家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驰名商标得到优先保护。③是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保护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61、63条明确规定:“假冒他人驰名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均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第13、14、41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45、53条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④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是世界性的。《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和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是《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缔约国,也是WTO成员。驰名商标在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国中,受到对等的法律保护。
说明:因受毒奶粉事件影响,2008年9月22日中国质检总局宣布取清以后的中国名牌评选活动,但没有说明已取得的中国名牌称号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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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与驰名商标都是一种品牌。同一种商品既可是中国名牌,也可是驰名商标。企业充分发挥品牌的功能和效应,能迅速有效地吸引眼球,占领并扩大市场,显著提高经济效益。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依据不同。中国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2、客体不同。中国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国名牌广。同时中国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3、机关不同。中国名牌是由挂靠国家质检总局的社团——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来组织实施评价工作;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等实际工作中来认定。
4、程序不同。中国名牌每年评定一次,由企业自行填报后交省级质检机关,再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国际惯例和通用方法,实行个案审查认定原则,不受时间限制;商标权利人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在请求国家机关制止和处罚侵权行为的同时,可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申请认定的,直接向商标局提出;在商标评审过程中申请认定的,直接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市(地)级工商机关提出;在商标侵权诉讼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
5、效果不同。中国名牌经评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利用中国名牌标志对产品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免予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查,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重点。驰名商标经认定后,除了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届满可续展)可利用驰名商标标识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之外,还受到国家和国际上的特殊保护:①时间方面,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不受五年的限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②空间方面,驰名商标享受跨类保护,认为他人在同类或另类商品或服务中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泽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国家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驰名商标得到优先保护。③是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保护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61、63条明确规定:“假冒他人驰名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均追究刑事责任。《商标法》第13、14、41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45、53条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④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是世界性的。《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和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是《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缔约国,也是WTO成员。驰名商标在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国中,受到对等的法律保护。
说明:因受毒奶粉事件影响,2008年9月22日中国质检总局宣布取清以后的中国名牌评选活动,但没有说明已取得的中国名牌称号不能继续使用。
商标侵权赔偿额 Compensation Amount on TM Infringement
Abstract: The following is the way to evaluate the compensation amount on trademark infrin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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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综上,权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主张权利,计算赔偿额时可以通过工商或质监部门查账获得,若仍无所获,可以计算自己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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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综上,权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主张权利,计算赔偿额时可以通过工商或质监部门查账获得,若仍无所获,可以计算自己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商标规范使用 Standard Use of TM
Abstract: The following is the explanation on standard use of 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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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商标规范使用的条件:
(一)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
(二)使用的商标须合法;
(三)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二、未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指:未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
三、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的本质:商标不规范使用违背公平竞争的准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宗旨。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括一般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括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
四、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类型:(一)使用商标的主体不合法主要表现: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二)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主要表现: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三)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不合法主要表现: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5.反向假冒行为。
五、未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类型: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二)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三)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四)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用的行为;
(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
六、商标不规范使用会产生法律后果及承担法律责任:
(一)构成一般违法行为;
(二)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三)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在法律责任方面,轻者上述使用行为会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而言,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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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商标规范使用的条件:
(一)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
(二)使用的商标须合法;
(三)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二、未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指:未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
三、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的本质:商标不规范使用违背公平竞争的准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宗旨。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括一般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括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
四、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类型:(一)使用商标的主体不合法主要表现: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二)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主要表现: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三)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不合法主要表现: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5.反向假冒行为。
五、未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类型: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二)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三)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四)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用的行为;
(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
六、商标不规范使用会产生法律后果及承担法律责任:
(一)构成一般违法行为;
(二)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三)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在法律责任方面,轻者上述使用行为会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而言,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注销注册商标 Cancellation of Registed TM
Abstract: The following is the procedure of cancelling the registed 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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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销申请书。商标注销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申请部分注销的,应填写申请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2.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注销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
4.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5.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人如需受理通知书,应向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到申请受理处开具受理通知书。
7.如经审查后申请书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请书补正后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邮寄给商标局。
8.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申请部分注销的,将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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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销申请书。商标注销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申请部分注销的,应填写申请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2.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注销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
4.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5.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人如需受理通知书,应向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到申请受理处开具受理通知书。
7.如经审查后申请书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请书补正后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邮寄给商标局。
8.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申请部分注销的,将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事项变更 Motification of Items Related withTM
Abstract: The following is the procedure of motificating of items related with registered 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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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变更的书件格式
变更的书件格式有四种:《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3.需要变更注册申请的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三、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
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授权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
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四、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一、办理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变更的书件格式
变更的书件格式有四种:《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3.需要变更注册申请的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三、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
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授权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
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四、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防止商标抢注 Prevent from Forestalling TM Registration
Abstract: The following is the way prevent from forestalling trademark registration.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近来,国内众多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事件频繁发生,如何才能有效地防止商标被抢注呢?
首先,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根据“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将打入他国市场的商标提前注册。
其次,适当构筑防御体系。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被职业商标炒家抢注。
再次,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要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搜集侵权信息。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近来,国内众多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事件频繁发生,如何才能有效地防止商标被抢注呢?
首先,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根据“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将打入他国市场的商标提前注册。
其次,适当构筑防御体系。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被职业商标炒家抢注。
再次,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要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搜集侵权信息。
领取《商标注册证》Receipt of TM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一、简要说明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三、注意事项
(一)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二)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三)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四)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三、注意事项
(一)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二)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三)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四)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领取《商标注册证》Receipt of TM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Abstract: The following is the procedure of receiving the trademark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一、简要说明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三、注意事项
(一)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二)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三)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四)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一、简要说明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三、注意事项
(一)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二)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三)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四)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中国商标注册工作程序 TM Registration Procedure in China
Abtract: The following is the procedure of registering trademarks in China.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一、注册准备
1、 注册方式的选择: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另一种方式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2、 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商标查询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查询的结果不能当做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3、 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如果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小于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1000元,如您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需再交纳1000元左右的商标代理费。
二、申请注册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11月1日起,我国商标局开始受理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三、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四、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五、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六、领取商标注册证 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五)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一、注册准备
1、 注册方式的选择: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另一种方式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2、 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商标查询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查询的结果不能当做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3、 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如果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小于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1000元,如您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需再交纳1000元左右的商标代理费。
二、申请注册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11月1日起,我国商标局开始受理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三、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四、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五、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六、领取商标注册证 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五)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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