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8日星期一

中小企业促进法简读 Simple Reading on Law of PRC on Promotion of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Abstract: the following are the digest on law of PRC of Promotion of Small and Medium Size Enterprises.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为方便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兴趣的人士快速了解相关政策,从本篇博客开始有计划地根据上一篇博客所列的目录简要地对相关政策内容进行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2.中央财政预算应当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下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⑴创业辅导和服务;
⑵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⑶支持技术创新;
⑷鼓励专业化发展以及与企业的协作配套;
⑸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项工作;
⑹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⑺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⑻基他事项。
3.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享受贷款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