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简读 Simple Reading on Measures for Review and Administ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Famous Brand

Abstract: the following are the key points from the views of the enterprises concerning Measures for Review and Administ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Famous Brand.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1.本规定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2.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查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管理工作。
3.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户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拟将其注册商标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并继续有效;
⑵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⑶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⑷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广东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
⑸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⑹申请人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处罚;
⑺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4.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填写《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⑴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⑵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连续使用满3年的证明材料;
⑶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
⑷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⑸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商品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行业排名(或者市场占有率)证明;
⑹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应提供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的注册情况;
⑺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
⑻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⑼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5.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3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保留著名商标资格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当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办理,与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办理相同。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3年。
6.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发生转让的,其著名商标于转让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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