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9日星期二

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读 Simple Reading on Measures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Administration of Special Funds for S and M Sized Enterprises

Abstract: the following are the key points on Measures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Administration of Special Funds for Promotion of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广东省):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配套资金项目;
省委、省政府要求扶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其它事项。
2.专项资金采取定额贴息或补助两种扶持方式(广东省)。每个项目的贴息或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条件:
凡申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 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申报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必须是符合省中小企业局发布的当年度省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指南的项目。
⑵申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的,必须是经省中小企业局确认其服务于我省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⑶申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必须是经省中小企业局确认其服务于我省中小企 业的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或专项活动(包括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和民营科技园的配套设施建 设项目),项目必须有明确、具体、可行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方案和计划。
⑷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配套资金项目的,必须是正在项目立项计划实施期内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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