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

外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所需资料 Merger with and Acquistion

Abstract: the following are the documents needed on application for merger and acquistion of equity and asset in relation to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Not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detail, please contact me or e-mail to sdhmyan@hotmail.com)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应报送下列文件
(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
(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原件)(注: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交合同、
章程,外资企业需提交申请表、章程);
(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原件);
(5)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
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但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外国、香港、澳门和台湾自然人投资者,可提交身份证和有效入境签证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文件;
(7)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原件);
(8)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 投资各方确认的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原件);
(10)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合营各方出具的董事委派书;(原件)
(11)董事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12)企业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须提交正本验证)
(13)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股权的声明(原件);
(14)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单(原件);
(1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原件);
(1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保留申请书;
(17) 并购当事人对并购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原件);
(18)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原件)
(1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报送的其他文件。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报送下列文件
(1)境内企业产权持有人或权力机构同意出售资产的决议;(原件)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原件);
(3)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外商独资企业提交申请表)、章程;(原件)
(4)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或者,外国投资者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原件)
(5)被并购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被并购境内企业通知、公告债权人的证明以及债权人是否提出异议的说明;(原件)
(7)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但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外国、香港、澳门和台湾自然人投资者,可提交身份证和有效入境签证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8)投资各方确认的被并购境内企业职工安置计划;(原件)
(9)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委派书;(原件)
(10)董事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须提交正本验证);
(1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单(原件);
(13)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原件);
(14)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保留申请书(原件) ;
(15) 并购当事人对并购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原件);
(16)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原件)
(1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报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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